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公告 |
发布日期:2006-10-08 17:36:28 |
国内生产企业遗失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的,应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载遗失声明,声明后20日凭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领取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国外生产企业遗失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或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应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登载遗失声明,声明后20日凭登载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领取人的身份证和经公证后的授权书领取行政许可受理通知书。授权书应载明委托事项、委托方、被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委托时间等事宜。授权书如为外文,还应译成规范的中文,中文译文应经中国公证机关公证。
二00六年九月二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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