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物价局昨日公布了重新制定的《湖南省中药饮片价格管理办法》,自4月1日起执行,各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必须对中药饮片实行明码标价。
《办法》明确,中药饮片实行政府指导价,实行出厂、批发同价,辅料费按实计算,各项费用包括炮制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之和,总费用率不得超过原药实际购进价的20%。 中药饮片零售价格实行差率管理,流通差价率不得超过实际购进价的30%。
各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必须对中药饮片实行明码标价,方便消费者监督。
文章来源:长沙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