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方管理办法5月起实施 持方外购市民反应平淡

发布日期:2007-05-08 09:40:37

    
     《处方管理办法》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记者通过调查发现:

    “持方外购”市民反应平淡


    《处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内容是除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和儿科处方外的其他处方,均可以拿到院外购药,医疗机构不得有限制行为。《办法》已施行一周,记者在赣州市中心城区采访时发现,持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者寥若晨星。

    市民:大多不知

    据记者调查发现,对《处方管理办法》5月1日起正式施行,大多数市民并不知晓。5月7日早上8点55分,在赣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一楼大厅,记者随意问几位等候取药的患者,是否知晓医院处方可以院外购药的规定时,多数人表示“没听说过”。只有少数患者知道有这样的“新规定”。李先生告诉记者说:“为省几块钱多跑一段路,不值。经常听说有的大药店也在卖假药,要是万一碰上了怎么办?我经常在这家医院看病拿药,对这里放心。” 在赣州市妇女儿童医院门诊等候看病的李女士,当被告知患者以后可以带着处方到院外买药时,她非常开心,“本来就该这样!有利于促进医院提高服务,降低药价。”然而,抱着女儿去看病的何女士对此并不太关心。她说:“这样虽然可以省点钱,但还是在医院里买药比较保险,而且质量也有保障。”

    有的患者则担心拿着医生开的药方到外面药店买不到药,返回医院又很不方便,不如就在医院买算了。有的则担心医生写的字太潦草,怕药店拿错了药。个别患者则表示:“只要方便,没有假药,到哪儿买都行。”

    医院:影响不大

    赣州市人民医院医务科科长许自兴说,《办法》虽然规定患者可持方院外购药,但对大医院的冲击并不大。他说了四条理由:

    一是现在的药品通过集中招标采购后,医院的药价已经下降了,一般的常用药药价与市内各药房的价格差距不大。

    二是大医院绝大部分的药师都毕业于名牌院校药学专业,具有很高的专业素养。万一碰到医生偶尔不慎开错药方,药房人员能根据自己的专业知识及时发现问题,防止差错的发生。

    三是有些医生写起字来龙飞凤舞,非本院药房人员不能识别。虽然《办法》规定开处方禁止写“天书”,但字体不可能全部整齐划一。如果医生的字迹潦草,院外药店人员肯定不敢轻易给药。

    四是与零售药店相比,公立医院的药房具有更高的公信力。因为大医院的每个进货渠道都受到严格监控,货真价实,深得广大患者认可。

    “市人民医院早就将有关文件转发到了各个科室,组织医务人员学习,以便熟练掌握规定,并组织人员对处方进行专门的检查,对不规范的处方将进行整改。”许自兴说。

    还有部分医生流露出对处方外流后患者用药安全的担忧,他们说,如果患者图便宜选择了信誉较差的药店,如果患者病情出现不良反应,是医院诊断开方的问题?还是外出购买的药品问题?这不易分辨,责任又该由哪个部门来界定呢?

    药店:谨慎乐观

    药店对持方外购又是什么态度呢?记者走访了赣州市中心城区内几家大零售药店的负责人。

    华尔康大药房钟小霞副总经理说,对于新出台的《办法》,作为药店肯定是欢迎的,虽然现在已经实施了一周,但到该店配药的处方没有明显增多,可能是“五一”长假的缘故。友邦大药房一位姓华的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说,药房对拿着医院开具的处方来买药的情况很重视,都有备案,以往拿来的处方字迹无法辨认,常常无法受理。同时该负责人还表示,一些医院的药方也不容易拿出来,管理比较严格。

    虽然《办法》出台才一周,但两位负责人均表示,相信拿处方来购药的市民会越来越多。

    业内人士:百姓受惠

    从事多年药品经营的马先生认为,此举将进一步刺激医疗机构药房的药品价格下调,使其与市场接轨,并逐步下降到药店药价的水平。其结果是,医院和药店双方的价格战将进一步升级,最终得到实惠的是广大老百姓,“大处方”也将销声匿迹。

    部分药界业内人士表示,这种做法,打破了在医院开处方非得在医院抓药的潜规则,迫使医院药品降低,让利于民,但对于一些“以药养医”的医院来说,无疑将会减少收入。这对药店甚至整个药品零售行业来说无疑是个好消息。目前平价药房与医院在抢夺处方的竞争中,明显处于劣势。药房药价低于医院许多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如果《办法》能认真执行好,药店将能从医院获得更多的处方。《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医药分家,或加速医药分家的进程,但要真正做到医药分家还有一段路要走。


文章来源:赣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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