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企业将入“黑名单” |
发布日期:2007-06-21 08:51:35 |
该举措的重点是在信息采集的基础上,通过对药品企业进行信用评价,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三级,相应标示为A级、B级、C级。对A级单位,公布其信用状况,减少监督检查次数。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对B级单位,要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不良记录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事后回查;对C级单位,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要对其不良记录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事后回查,还要增加对其日常监督巡查频次。 信息来源:湖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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