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两票制”引导经销商做大 |
发布日期:2007-10-08 09:33:24 |
近日,30多家药企联名上书广东省卫生厅,建议取消或暂缓“两票制”。广东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企业能提出更多具有可操作性的意见,共同完善引起上述争议的《2008年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对于企业联名上书中提到的“两票制”,是指药品从药厂卖到一级经销商开一次发票,经销商卖到医院再开一次发票,以减少流通环节的层层盘剥。并且每个品种的一级经销商不得超过2个。市辖区以外或边远地区可以允许“三票”、有二级经销商,但一级经销商所配送的同一厂家的品种,在同一个地级市只能委托1—2个二级经销商。此外,该方案中还有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对不限价“新药”谈判定价。 毋庸置疑,在当今“看病难,看病贵”的情况下,“两票制”的初衷肯定是好的,它是想堵住并没有配送能力、只是钻市场的空子、靠开票来挣钱的“大包公司”。用限制经销商数量,达到减少中间环节、降低药价的目的。谈判定价本来也是想用专家与企业面对面议价,以限制企业漫天要价。但结果却是出现了上述上书事件和动辄爆出企业“天价”来刁难专家的事件。因而“两票制”的实行能解决得了看病难、药品贵的医疗改革难题吗?显然,如此复杂的一个问题不可能如此简单地就解决了。说到底,医药体制不改,这个问题依然无解。 即便如此,在体制不变的情况下,政府也还是在想有所作为。“两票制”是广东在全国的首创,实行的目的是为了便于监管。因为中间环节简单了,各个环节赚了多少钱一目了然,可以了解到医药环节更深层次的情况。 而从企业来说,当今社会专业化分工合作是市场发展的趋势,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优势互补共享资源可降低成本。“两票制”很适合外企的销售模式,其销售量会稳步上升。然而中国市场的情况千姿百态,有些药企担心如果实施“两票制”,今后广州可能只有两个大的商业公司存在,可能会造成新的垄断。因而认为,在目前的情况下只能是一种理想状态而根本不可能实施。 对于医院来说,经销商过多过滥,医院的采购就会分散,采购量小,导致经销商、供应商备货供货困难。香港只有5家医药公司,美国也没有几家,但中国却有几万家。仅广东有GSP(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证书的经销商2000多家,从法律上来说,都是有资质的,但实际上却良莠不齐,其中有很多就是只开票赚差价,却没有配送能力的所谓“大包公司”。 实际上,医药代理公司越来越多、越来越小是不正常的,也是不利于中国医药市场的健康发展的,因而有些公司的消亡也是必然的。如果广东明年严格执行“两票制”后,严格限制经销商的数量,势必会在行业内重新洗牌。尽管不能彻底解决医疗体制问题,但不少企业还是形成共识:“阳光采购”使药价下降,除了厂家让利外,也从流通领域割了一部分利润出来,将引导经销商做大做强,进一步净化竞争环境。 而“两票制”可能带来的问题,诸如偏远地方配送、委托加工、医疗机构的采购压力等操作上的问题其实还是可以集思广益,进一步完善。 文章来源:中国企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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