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药企在华代言人上书医改 争议基本药物制度

发布日期:2008-12-08 15:26:32

 
    虽然新医改方案征求意见的截止日期已过,但来自各方的建议仍源源不断汇入相关部门。3日,记者获得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以下简称RDPAC)对于医改征求意见稿的一份建议书,RDPAC的执行总裁萧滋杰也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详述对于新医改方案的认同和不认同,特别对于基本药物制度的执行,提出一些不同的看法。

  外资药企,是中国医药市场上的一股重要力量,占据了处方药市场30%的市场份额。这个群体对于新医改的影响力不容忽视。而RDPAC,正是跨国药企在华的代言人。

  争议基本药物社区全覆盖

  在新医改方案中,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要内容。所谓基本药物,是国家按照“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中西药并重”的原则,结合我国用药特点并参照国际经验,确定的药物通用名目录。

  事实上,基本药物目录在我国一直存在,但一直以来形同虚设,未起到实际作用。为此,新医改旨在通过建立一系列制度保障基本药物目录的运行。

  征求意见稿对基本药物制度做出如下阐述: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和发布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本药物由国家实行招标定点生产或集中采购,直接配送,在合理确定生产环节利润水平的基础上统一制定零售价。

  这也正是被外界诟病的“统购统销”。——此前,代表民族药企的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已经上书发改委等相关部门,对此似乎违背市场经济运行的做法表示了不同的意见。

  “在这一点上,我们也是同样的看法。”萧滋杰说,按照招标定点生产,有悖国家反垄断的原则,会让少数垄断企业获益,但危及大部分企业的生存。

  他认为,对基本药物的生产和流通企业不宜作单一的定点或招标限定,可以在政府的有效监管下鼓励企业合理竞争,通过竞争性议价或团购方式来遴选药品供销企业。

  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使用基本药物的新政,更让跨国药企坐立不安。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全部使用基本药物,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要将基本药物作为首选药物并确定使用比例。

  这让一直试图拓展基层医疗市场的跨国药企发现,自己生产的中高价药物可能无法拿到进入这一市场的敲门砖。

  值得一提的是,新医改下,社区医疗等基层医疗市场未来增长潜力巨大,这一背景下,众多跨国药企一改往日只重视三甲医院的营销,转而向社区拓展,但如果社区只准使用基本药物,大部分跨国药企可能都将和这一未来扩容最大的市场无缘。

  对此,萧滋杰表示,此种做法并不合理。对社区医院用药的限制与拓展社区医疗的初衷背道而驰。

  “国家拓展社区医疗,是为了从大医院分流病患。但如果患者和医生在社区医院没有了用药的选择权,很多患者可能会再次回流到三级医院。”他强调说,不宜硬性规定各级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应该根据患者和医师的实际需要合理使用药品,而不是通过行政手段对药品的使用范围进行调节。

  跨国药企的两难选择

  作为最基本的一线用药,基本药物的同质化程度较高,价格相对较低,定位于低端市场。然而,一向走中高端路线的跨国药企也未放弃对基本药物市场的争夺,他们同样希望在这一市场分羹。

  “我们也在关注基本药物目录,事实上我们的成员企业也有药品进入了基本药物目录。”萧滋杰告诉记者。

  自1996年制定《基本药物目录》后,国家药监局几乎每两年要对该目录进行一次调整。在2004年完成最近一次调整后,目录已经包括2033个药品。有业内人士指出,基本药物数量太多,不利于医生合理用药和掌握基本药物。国际社会的实践表明,基本药物大约都在200至300种。

  目前,我国市场上流通的药品多达上万种,来自政府部门的消息称,目前的基本药物目录经过初步遴选,包括756种药物,其中西药430种,中药326种。基本药物目录数量大幅减少,后续可能再做筛选,数目有望进一步减少。

  记者采访的药企人士认为,基本药物因为是国家买单,政府采购,政府将对企业拥有较大的议价权。在国家财政支出有限的现状下,国家当然希望尽可能提高财政投入的效率,药价的调整势在必行。

  SFDA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所长林建宁也指出,有志于拓展基本药物市场的企业,必须通过大规模生产取胜,以压低价格空间。毕竟,进入基本药物目录,同时也意味着企业丧失了对价格的决定权。定点生产集中采购,在相关决策部门看来,就是“以市场换价格的原则”。

  这对跨国药企而言,显然是一种两难局面。——一方面,他们不愿意放弃药品的高价,但同时,对于基层医疗市场他们也不愿放弃。为此,他们尝试说服相关决策部门,改变传统观念中基本药物的定义,从而让较高价格的药品也有机会进入基本药物采购。

  萧滋杰给出的理由是,降价“也要有尺度”,政府大规模采购的确能降低价格,但也要防止有一些倾向,比如价格被压得太低,制药商不愿意生产,造成某些药品的短缺。事实上,这种情况在定点生产试点的过程中已经发生。另外,过度压制价格,质量和安全性很可能得不到保障。

  他强调说,基本药物定价应考虑到保证药品的质量和疗效。基本药物不等同于低价药物,价廉的药物不等同于疗效好的药物。如果降低药品价格是以降低药物的质量和有效性作为前提,显然得不偿失。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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