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打响药品医疗器械专项整治“第一枪”

发布日期:2009-04-20 09:36:12

    商报消息(记者 屈之程 见习记者 胡飞 )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从昨日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长沙市范围内率先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药品医疗器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全省药品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昨日,省局稽查总队与长沙市局在公安部门的配合下联合出击,分四个组对长沙市涉药械单位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此举标志着全省药品医疗器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已全面启动。

    昨日上午,省局副局长刘桂生亲自带头,省局稽查总队队长唐毅,副总队长侯茂虎、张贵赋及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李顺权各带一组人员在高桥医药物流园突击检查,主要打击的是“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本次“百日整治”将从五方面严查违法行为:一是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无文号”产品等六类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欺骗消费者,从中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二是利用违法广告和互联网推销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的违法活动;三是使用非法原料投产和非法添加其他成分的违法行为;四是违法生产、经营、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五是医疗机构非法配制制剂、非法采购、使用药品的违法行为。

    在本次行动中,省稽查总队队长唐毅总结出非药品冒充药品在外包上的四相似,一外形相似;二名称相似;三功效相似;四厂家相似。记者在现场看到,此次查处的非药品中,济南扬森生产的消毒用品新达克宁无论是从外形、名称、功效、厂家等方面均与药品西安杨森所生产的药品达克宁相似,相似程度达95%以上。此外,还有666皮炎平软膏、京都南庵堂蜜炼枇杷膏、维肤膏等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这批非药品基本来自河南、广东、江西等地。

    对于以上情况的出现,长沙市局副局长李顺权将其归纳为“三错位”:一“审批错位”,在审批时厂家打擦边球;二“生产错位”,药厂不生产药品,而是生产保健品等别的用品;三“经销、宣传错位”,多种只有辅助效果的保健品均被夸大保健功能,甚至宣传其拥有药效。

    据省局法规处处长王小唯介绍,省人大正在修改《湖南省药品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此条例已在三月份通过一审,日前正在进一步修改、调研中,估计年内将会出台。其中立法目的之一就是惩治市场非药品冒充药品情况,保护百姓用药用械安全。

    此次行动,将重点整治保健品批发市场、保健品经营专店;经销广告药品、非药品的零售企业;设立非药品、保健品经营部的药品批发企业;生产中药注射剂等高风险品种的药品生产企业;以医疗广告名义发布药品广告的医疗机构;涉嫌擅自配制制剂或擅自改换药品包装自创专科特药的专科医院、专科门诊、特色医疗单位。对于市场,将非药品冒充药品的非药品进行强制下柜、处罚,责令限期整改,甚至停止在省内销售。对药品经营、生产企业,将吊销工商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

    凡以药品名义销售的产品,均应依法经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并取得药品批准文号。记者在此提醒消费者,购买药品时,一定要仔细查看产品包装标识,切勿将没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的产品作为药品购买和使用。消费者如发现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可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管理部门举报,举报电话0731—8633315。

信息来源:当代商报


[关闭此页][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