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布40个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名单

发布日期:2009-05-04 09:04:35

    4月30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公布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名单的通知》,公布了40种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名单。这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自开展“药品医疗器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以来,公布的第一批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名单。

    为严厉打击非药品冒充药品以及其他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确保公众用药安全,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4月14日在全省启动药品医疗器械“百日整治”专项行动,重点查处以食品、消毒产品、保健食品、保健用品、化妆品、“无文号”产品等六类非药品冒充药品销售,欺骗消费者,从中牟取暴利的违法行为。到目前为止,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6100多人次,共检查单位3200多家,检查各类品种5700多种次,查封扣押可疑品种200多个。

    据介绍,这批公布的产品以普通食品、保健食品、消毒用品等形式出现,它们在产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上明示或暗示预防、治疗人体疾病,或者直接标示所用药物成分、作用、适应症或适用范围、用法用量等。这些仿冒药品不仅严重误导了广大消费者,更有可能贻误患者的病情,特别是非法添加降糖、降压类等化学物质的保健品,会严重危害人体健康。这40个非药品冒充药品的产品名单以及具体的违规内容已在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http://www.hn-da.gov.cn)。

   据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关于公布非药品冒充药品产品名单的通知》中,要求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专项行动中将上述产品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并要求辖区内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及有关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和使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强调,对发现的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在查清违法事实的基础上,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厉查处,对重大违法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消费者,没有“国药准字”文号的产品都不是药品,消费者购买药品时,要仔细辩认药品外包装盒上是否有“国药准字”(由一个英文字母和8个阿拉伯数字组成),切勿将没有“国药准字”批准文号的产品作为药品购买和使用。消费者发现生产、销售假劣药品以及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行为,要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信息来源: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闭此页][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