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局启动2009年GM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 |
发布日期:2009-06-04 09:07:06 |
近日,为加强药品生产企业的监督管理,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09年度药品GM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的通知》,正式启动全市2009年度药品生产企业GMP认证跟踪检查工作。 《通知》要求药品生产企业通过药品GMP认证满一年以上的,须进行跟踪检查。含注射液及正在生产的特殊药品定点生产企业由省局组织跟踪检查,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由市局组织实施。同时,为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年内有剂型或生产线通过药品GMP认证的,将合并跟踪检查;停产尚未生产的,可免于跟踪检查,但恢复生产前须经跟踪检查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 此次GMP认证跟踪检查于6月份开始,10月底前全部完成。 信息来源: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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