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增设医药管理职能 补缺医药流通管理

发布日期:2010-01-04 09:26:35

    商务部正逐步介入医药领域。

  12月25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式公布了《关于加强药品流通行业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商务主管部门成为药品流通行业的管理部门”。医药流通领域有了正式的管理部门。

  在近日一次内部会议上,商务部高层表示:“长期以来,医药流通企业管理职责不清,这次国务院医疗体制改革领导小组非常明确地要商务系统把这个活接过去。这是明年开始我们的一项崭新的工作。”而就在25日,商务部产业损害调查局正式启动了医药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作为国内第17个列入损害预警的行业,商务部将全面监测医药产业运行、市场变化、企业经营动态,为行业提供权威信息。

  补缺医药流通管理

  商务部参与的两个领域,正是长期以来国内医药监管的空白区域。

  国内最大的民营医药流通企业,九州通集团副总经理牛正乾告诉记者:“2003年以前,主管药品流通行业的是国家经贸委。国家经贸委撤销之后,就没有机构明确管理这一行业了。2003年到2009年之间,医药流通行业的管理是缺位的。”

  2003年,国家大部制改革,原国家经贸委部分职能被划入商务部。而国家药监局也是那时候由卫生部的药政管理局和与原经贸委的国家医药管理局合并而成。药监局和商务部还颇有渊源。

  《通知》对两部门的管理权限做出了明确划分。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准入管理、制定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监督实施、监管药品质量安全、组织查处药品经营的违法违规行为等工作,由药监部门进行管理。而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行业标准、建立药品流通行业统计制度等宏观的工作,由商务部负责。

  国家药监局新闻办人士向记者表示:“过去在流通领域,药监局也是承担这些工作。所以《通知》并没有削弱目前药监局的监管职能,只是在职责分工上更加明确了。”牛正乾认为:“药监局就像裁判,监管准入、认证等工作。但医药流通领域一直没有主管部门来引导产业发展,现在这个教练的角色由商务部来承担了。”

  而医药行业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拓了商务部在医药生产领域的话语权。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综合部主任许铭表示:“首批监测的数据涵盖32个产品,主要是西药制剂和医疗设备类产品。”医改方案公布以来,国内医药市场进口呈现井喷格局。医保商会统计数据显示,目前国内约三分之一的制药企业有外资背景。今年1至11月,国内西药进口同比增加23%、医疗器械进口增加17%,德国甚至专门制订了针对中国农村的医药产品出口计划。

  同时,国内医药产品出口受阻开始频繁,巴西、乌克兰等多国就在今年对产自中国的一次性注射器提出反倾销调查。这些都不同程度的影响到了国内医药企业的发展。许铭表示:“国内缺乏权威的统计数据和前瞻性的预测,对企业来说,它们得不到有用的市场信息。”而商务部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或许能改变国内医药企业的生产格局。

  操作难点

  据统计,目前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万多家,药品零售企业36万多家,从业人员数百万人。2008年,全国流通领域药品销售总额4699亿元,基本覆盖中国每一个角落。对于这样一个庞大的管理对象,上述商务部高层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心:“我们确实有困难,主要是在人力、经验和体制方面的。”这同很多流通企业的担心一样。目前分管医药流通的是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尚未建立专门部门,而医药流通的复杂性可能会令商务部措手不及。

  深圳中康福药业董事长唐贤敏表示:“未来我们接触最多的肯定还是药监部门。商务部门没有办法也没有能力来管理到这么多公司,他们会更加偏重于宏观部分,具体操作还会由药监负责。”

  上述高层在讲话中特别指出:“在我们部门正式管理这项工作以后,不能出现假药进入流通市场等不规范的、侵害人民生命的严重行为。”唐贤敏认为:“商务部门在这一领域是有优势的,它们在其他行业流通管理的经验可以嫁接到医药流通中来。”

  国内某大型VC生产企业负责人也表示:“在国内VC过剩苗头微露的情况下,商务部启动产业预警是有益处的,但最后还是要落实在控制力度。这一预警的实效现在还很难判断。”不过商务部涉足医药的态度颇为主动,上述高层表示:“国务院既然决定了,我们就肯定要做好。”业内人士认为:“医改方案公布之后,医药行业的利好被很多部门看到。未来商务部还是会面临和现有几大部门协调的问题。”

文章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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