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停止提供网上采购药品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2-30 11:04:36

各医疗机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湖南省卫生厅、湖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全省县及县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通知》(湘卫办发[2010]47号)文件精神,从20101231日上午830开始,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及各分公司停止提供网上采购药品服务。20101231之前产生的网上药品采购交易服务费仍按相关文件规定收取。药品数据库的药品信息浏览、药品零售价格的查询、药品采购统计报表等功能仍对所有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开放,并继续为医疗机构、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的网上交易服务。

特此通知!

 

                    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年十二月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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