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吉首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询价招标采购公告(HNZXXX2018008) | ||||||||||||||||
发布日期:2018-06-29 21:06:25 | ||||||||||||||||
受吉首市人民医院的委托,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对“吉首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政府采购编号:吉财采计-2018-055委托代理编号:HNZXXX2018008)进行询价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高流量鼻导管给氧仪\新生儿黄疸治疗箱\婴儿培养箱 2、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吉财采计-2018-055 委托代理编号:HNZXXX2018008 3、采购项目预算及主要内容:
注:供应商在投标中必须对所有项目同时响应,不可分拆项目,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确定推荐供应商方式: 由采购人及评审专家推荐供应商,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推荐名单如下: 1、江苏曼迪贸易有限公司 2、湘西自治州华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3、南通卓新贸易有限公司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供应商提供进口医疗设备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认可表)”,非制造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 四、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交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4、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5、进口医疗设备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进口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含认可表)”复印件,非制造商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复印件。 五、获取询价通知书的时间、地点、方式及询价通知书售价 1、请推荐供应商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和第四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于2018年 6 月 29 日起至2018年 7 月 5日下午17:3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前来我公司购买询价通知书,登录《湖南振湘医药商务http://www.zxmec.com》进行查询。 2、询价通知书售价:400元/套,售后不退。 六、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递交时间:2018年 7月 6 日上午9:00-9:30(北京时间)集中递交。 (2)响应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6 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3)递交地点:吉首市荣昌巷65号(原老州卫生局大楼五楼会议室) (4)响应文件递交给: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5)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询价通知书要求密封或者不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投标保证金 1、缴纳方式:银行转账,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缴入到如下账户,并在转账票据用途栏或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简称,同时告知银行应录入项目名称。 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人民币) 账户名: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吉首市人民路支行 账 号: 1915010509200190449 3、缴纳时间:2018年 7月5日17:00时(北京时间)前(含),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4、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取消投标资格(☆)。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首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梁先生 电话:0743-8233319 地 址:吉首市人民北路73号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湘西自治州分公司 联系人:陈小姐 电话:0743-8267546 地址:吉首市荣昌巷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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