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株洲市人民医院视光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标书个别内容更正的公告(zzhnzxzb2020-4) |
发布日期:2020-06-05 19:06:44 |
各投标人: 株洲市人民医院视光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标书第34页 ★6.1付款方式和条件: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一年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两年质保期后,设备运转正常,买方一次性付清全部余款。 更正为: 6.1 付款方式和条件: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90%;质保期满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以上更正内容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3个工作日反馈。无异议反馈,视为同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不变。
湖南振湘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2020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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