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开展医疗机构药品使用信用评价试点

发布日期:2006-05-11 10:13:09

    为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行为,推动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近日,张家界市局在全市医疗机构中启动药品使用信用评价试点工作。
    药品使用信用评价等级原则上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三个等级。以医疗机构是否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主要标准,以违法违规行为情节的轻重和主观过错的大小作为信用等级划分的辅助标准,以一年为一个评价周期。对于被认定为守信等级的单位,公开予以表彰,并授予药品使用守信单位匾牌,除专项检查和举报检查之外,适当减少或者免除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定期公告其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对于被认定为警示等级的单位,每年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至少2次以上,视情况公示违法违规记录。对于被认定为失信等级的单位,予以通报,并采取结案后回查,增加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将其列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进行重点专项监督检查,公示违法记录等手段加强监督管理。
    目前,该局已在市人民医院、张家界中医院,慈利县人民医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桑植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武陵源区人民医院开展了药品使用信用评价试点活动,区县局分别在辖区内乡镇医疗机构开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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