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委整顿医药市场

发布日期:2006-06-01 08:59:35

八部委整顿医药市场:药品加价率控制在15%内

    中新网5月31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消息,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与财政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商务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务院纠风办等八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整顿药品和医疗服务市场价格秩序的意见》,提出了八项治理整顿措施。
 
    这八项措施的主要内容是:

    1.全面调整政府定价范围内的药品价格,并将县及县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实际加价率严格控制在15%以内;

    2.改进药品定价方式,选择部分政府定价药品试行从出厂环节核定价格;

    3.加强对市场调节价药品价格监管,推行由生产企业在药品零售外包装上标示建议零售价格的制度;

    4.对医疗器械价格进行必要的干预;

    5.合理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6.规范医院诊疗和用药行为,制定药品临床应用指南;

    7.强化医疗保险对医药费用的制约作用;

    8.加强监督检查、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来源:中国新闻网


[关闭此页][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