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6-08-01 15:47:1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各项要求,推动、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我部组织专家制订了《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现将《指导意见》印送你们,请认真组织研究,并于8月10日(周四)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部医政司。《指导意见》电子版可从卫生部网站(www.moh.gov.cn)下载。
   
  联 系 人:席仁刚  李文婧 
    联系电话:010-68792196(兼传真)  010-68792194
    电子信箱:med2195@yahoo.com.cn  邮编:100044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南路1号
          卫生部医政司医疗机构管理处
 
    附件: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doc(征求意见稿)

 

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推动、规范医院院务公开工作,促进医院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和谐医患关系,满足群众就医需求,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
  推行医院院务公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医疗卫生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通过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加强社会公众监督和医院职工民主监督,促进医院以病人为中心,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推动医院持续健康发展,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医疗服务。
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加强医患沟通,和谐医患关系,增加医疗服务透明度,促进医院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提高廉洁行医、诚信服务的意识,具有重要意义。在医院内部推行民主政治、民主管理和监督,保证广大职工依法行使权利,有利于医院科学决策,提高医院的工作效率和效益,杜绝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工作目标和要求
  "十一五"期间,与卫生政务公开的目标和进程相协调,使医院院务公开成为医疗机构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不断提高医院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就医知情权和监督权。
实行院务公开的要求:
  1. 2007年底前,全国县级(二级)以上医院完成医院院务公开工作。
  2. 2008年底前,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

  三、医院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医院院务,除涉及国家秘密、公共安全,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原则上应予公开,并做到政策依据公开、程序规则公开、工作过程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一)向社会公开的医院院务的主要内容
  1. 医院资质信息:
  (1)医院依法执业登记、医疗业务范围、职能科室设置。
  (2)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注册情况及相关资质信息。
  (3)重大医疗技术准入及大型医用设备的配置许可。
   2、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信息:
  (1)医疗服务价格(包括项目编码、名称、内涵、收费依据、计价单位和实际执行价格等)、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的价格。
  (2)实行住院病人费用"每日清"制度,医院每天通过适当方式向病人或家属提供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  单价、金额等使用情况,或提供费用查询服务。病人出院时,医院应提供总费用清单。
  (3)门诊患者费用清单包括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
  (4)医院物价管理职能科室、费用查询部门及查询电话。
  3、便民措施:
  (1)按规定应病人或其家属要求应当提供的医疗服务信息(如病历的查询、复印)获取程序及咨询电话。
  (2)医疗服务规定与流程,包括:门诊、急诊、住院的就诊程序;门诊医生安排。
  (3)医院门急诊部、职能科室、住院部各病房的位置格局以及抵达路径;紧急情况的疏散通道。
  4、行业作风建设情况: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2)医务人员执业行为规范。
  (3)医疗服务投诉信箱和投诉咨询电话。
  (二)向内部职工公开的医院院务的主要内容
  1.医院重大决策事项:
  (1)医院发展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与工作总结,完成年度计划情况。
  (2)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
  2.医院运营管理情况:
  (1)医院医疗工作状况,包括:年住院、门急诊病人总数;病床周转率、使用率、平均住院天数。
  (2)财务管理事项:年度财务预、决算情况。
  (3)用量前十位的药品排序及重点监控抗生素等药品使用情况。
  (4)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情况。
  (5)社会化服务项目招标情况。
  (6)重大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结果。
  3、人事管理情况:
  (1)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及薪酬体系。
  (2)管理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的考核评价标准、考核形式、考核程序及考核结果。
  (3)岗位评聘、解聘、辞聘职工的标准及程序。
  4.领导班子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和职能科室中层干部情况。
  (2)上级领导机构不正之风投诉信箱、电话。

  四、医院院务公开的形式和程序
  (一)医院院务公开的形式
  根据公开事项的不同性质和特点,对外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1)在门诊、病房以及对公众服务窗口等醒目位置设立公开专栏;
  (2)编印、发放就医手册、宣传资料;
  (3)设立电子大屏幕公告栏、宣传橱窗、电子触摸屏等;
  (4)通过院内局域网、自有非商业性网站或政府官方网站公开;
  (5)建立院领导接待日、院长信箱制度,公布咨询、投诉、举报电话。
  对内公开主要采取以下形式:
  按照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职工代表大会在医院院务公开中的作用。职工代表大会应将医院院务公开作为重要研究、审议内容;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要发挥职工代表团(组)长联席会的作用,加强对医院院务内部公开的协调、反馈。医院院务内部公开的形式还包括院务公开栏、院情发布会、党政工代表联席会、职工座谈会等。
  (二)医院院务公开的程序
  县级(二级)以上医院应制订医院院务公开目录,报主管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其他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条件制订出院务公开的规划和安排,报主管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按照院务公开的实施目标及时开展院务公开工作。
  具体公开的医院院务须经医院院长办公会(或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审核通过,方可发布并及时更新。

  五、加强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制度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作用,切实加强对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和规范,要结合本地区医疗服务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本着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切合实际,稳步实施的原则,制定推进医院院务公开的具体实施意见和工作评估标准,及时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提出明确的要求。要把院务公开列为对医院考核评优的重要内容,并作为日常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的重要项目。
  医院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院行政主持、办公室具体运作、工会和职代会协调监督、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县级(二级)以上医院应建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院务公开领导小组",落实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实施工作,制订本单位院务公开的制度,审定重大公开事项。要组织动员广大职工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院务公开。

  六、加强医院院务公开的监督工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成立"院务公开指导办公室",开展多种形式的不定期的医院院务公开工作的抽查,考核辖区内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对院务公开工作取得成绩的,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对院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行政主体工作不到位、公开内容不真实、程序不规范、公开更新不及时,应责成有关医院限期整改,卫生行政部门应将整改结果备案;对不认真整改的、无正当理由不及时整改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由主管卫生行政部门院务公开领导小组向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反映,进行责任追究。对于院务公开工作中刻意弄虚作假,欺瞒群众的事件一经发现,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应依照党纪政纪严肃查处。
 
 
                                 

二○○六年七月二十七日

 


[关闭此页][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