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

发布日期:2006-08-16 08:57:26

    经湖南省人民政府同意,8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湖南省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湘政办明电[2006]122号),就专项整治工作提出三条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监察部门要督促有关部门纠正药品购销中的不正之风,认真抓好医药、卫生领域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卫生部门要规范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行为,取缔无证行医。物价部门要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监管,制定平抑药价的有效措施。工商部门要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广告。司法部门要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不合格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确保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工作顺利进行。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集中力量,狠抓落实。


    二是突出重点,强化监管。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抓住重点,有针对性地研究落实整改措施。要突出查处危害公众安全,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对重大案件,该移送司法机关的要及时移送。同时要继续开展疫苗、血液制品、中药制剂擅自添加化学药品和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四项专项检查工作。要加大对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消除药品、医疗器械的安全隐患。


    三是严格督查,统筹兼顾。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专项工作的每个阶段、每项重点进行督查,切实保证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同时,要坚持统筹兼顾,把整顿和规范药品医疗器械市场秩序与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日常监管工作以及其他各项专项检查结合起来,避免重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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